类型:探亲签证
使馆名称:日本驻华领事馆(广州)
有效期:三个月
最多停留:15天/30天/90天
收客范围:广东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所需资料:
一.在日担保人需提供的资料
1.身元保证书(要盖日方担保人私章)
2.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确定申告书控]
3.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三个月内的住民票(担保人为日本籍)
2)外国人登记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担保人为非日本籍)
4.在职证明书(或[会社登记簿腾本]正本,[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二.在日亲属需提供的资料
1.邀请理由书(要盖日方亲属私章)
2.滞在日程表
3.在日亲属的身份证资料(担保人与邀请人非同一人时需提供)
1)三个月内的住民票(在日亲属为日本籍)
2)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在日亲属为非日本籍)
日方邀请函样本详见附件(日方邀请资料样式为领馆提供之标准样式,希望申请人严格按照该样式准备资料)
日方资料有效期为三个月,要提交原件。
三.中方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表格2份[日本入境签证申请书]
2.有效护照
3.大一寸证件照片三张(三个月内免冠近照,底色不限)
4.身份证及户口簿(全家人)复印件
5.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三个月内有效)
6.有效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7.其他证明赴日目的的资料(医院诊断书/结婚会场预定书/受验票复印件)
工作日:6/7
办理费用:大使馆收费200元,其他手续费依各旅行社而异。
备注:1.所有资料(除护照外)需提交正本和复印件
2.个别案件提出申请后有可能领馆需要追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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