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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H₂S·2019-12-16 15:33:00·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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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斯巴鲁(SUBARU)汽车公司将与丰田汽车公司实行股份共有,以此形成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这对斯巴鲁的现状及未来发展将会产生何种影响?从斯巴鲁社长中村知美的采访中,或许可以窥见一二。

斯巴鲁(SUBARU)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斯巴鲁)将与丰田汽车公司(以下简称丰田)实行股份共有。斯巴鲁接受来自丰田的追加投资,成为丰田权益法的适用公司,同时最多将获得800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51亿元)的丰田股份。因此,也有人认为“斯巴鲁已归于丰田门下”、“这是使用丰田电动技术所付出的代价”。但是斯巴鲁的社长中村知美在面对日本著名经济周刊《钻石》编辑部等的采访中强调,此次实行股份共有的目的是为了构筑“对等”的关系。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斯巴鲁社长中村知美

想打破“互不公开底牌”的局面

Q:为什么要加强与丰田汽车的资本合作?

A:斯巴鲁15年来一直和丰田保持着合作关系,但却对丰田抱有“这家公司总是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为什么只透露这么一点技术呢”之类的想法。丰田对斯巴鲁也是如此,两家公司之间筑起了一道“围墙”。

丰田一直以来都是斯巴鲁的大股东,对斯巴鲁的事务具有极大的发言权。实际上,以前丰田确实有过凭借资本肆意妄为的情况。我在公司内的作用相当于斯巴鲁与丰田的(交涉)窗口,因此也曾十分讨厌丰田(笑)。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时候都是斯巴鲁主动让步说:“按大股东的意见行事便是。”这种不满不断累积,便逐渐形成了“斯巴鲁绝对不会把这项技术告诉丰田的”诸如此类的固执想法。长此以往便造成了心灵上的隔阂。我有必要将这种隔阂消除。

相互之间有所保留的做法已经不适用于现在这个时代了。(包括“互联网、自动驾驶、共享服务、电动化”在内的CASE(计算机辅助软件)的浪潮即将来袭)“百年不遇的大变革时代”即将到来,但我们很难判断这股浪潮的方向,以及来临的时机。但若企图将所有的技术都纳入囊中反而难承其重。丰田自身也想和斯巴鲁合作,两家公司合作会更有效率。

我们公司欲将与丰田合作的部分和具有斯巴鲁特色的部分区分开,这样能使后者能获得更多的发展资源。

但是,我们并不希望与丰田之间在有隔阂的情况下展开合作。即使这么说,员工可能依旧会认为现状“不可能改变”。因此,我们决心谋求一个“象征”,以显示我们想要真正改变合作关系的决心,所以决定实行股份共有。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Q:与丰田的合作将会有怎样的变化呢?斯巴鲁将会从中获得什么好处呢?

A:到现在为止丰田和斯巴鲁是(Give:Take=1:1的)双赢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从丰田那获得了什么好处,我们必须有相应的付出。但随着“股份共有”的实施,斯巴鲁也必须出资,情况有所改变。

其实,斯巴鲁所提供的、能令丰田获益的东西并不是很多。因为两家公司的销售额相差10倍。与丰田得到的东西相比,斯巴鲁得到的更多。因此,斯巴鲁也十分忧虑:“(对于丰田公司不对外传授的技术)没办法,只能自己开发。”

斯巴鲁和丰田的销售店铺之间正展开着激烈的竞争。斯巴鲁的SUV“福莱斯特”最大竞争对手是丰田的“RAV4”。在这场正面对决中,(等价交换的平衡正在逐渐崩塌)相互之间表示“不想帮助敌人”、“不公开这个技术”是很正常的事情。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斯巴鲁SUV福莱斯特

但是,此次斯巴鲁也向丰田出资,双方是“对等的关系”,成为平等的合作伙伴。斯巴鲁的出资额,以及丰田持有的斯巴鲁股份比例上涨至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成为了“共同持有股票”的平等合作伙伴。

斯巴鲁也是出资方,双方关系“对等”。技术人员具有“跟丰田争执”的权利。

前几天,我去了斯巴鲁与丰田的电动汽车(EV)共同开发现场,向斯巴鲁的外派人员说了股份共有的相关事宜。工程师们都愈发干劲满满地说道:“那我就不客气了,明天开始就畅所欲言了。”

我回答说“不必有所顾忌,(跟丰田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也无所谓,但是要保持和睦的关系哦”(笑)。

虽然这么说有点自吹自擂,但是丰田认可了斯巴鲁的技术。例如,丰田利用斯巴鲁独有的四轮驱动系统相关知识完善了丰田车的四轮驱动。但是,这并不是单方面的付出,通过了解丰田技术改善的过程,斯巴鲁的四轮驱动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Q:在深化与丰田的合作关系方面,现有的资本关系(持股比例为16.83%)是否仍有所欠缺?

A:此次股份共有对于斯巴鲁来说也能减少(动力系统相关的知识产权和零部件等的)采购成本。

例如,混合动力车(HV)的新一代驱动系统将采用部分丰田的制造技术。此前斯巴鲁和丰田的关系紧张,必须向丰田支付相对高额的(驱动系统的)知识产权使用费。但是,通过股份共有以强化关系的话,“技术使用费”便会大大降低。

另外,在零部件的采购方面,也希望能够因为两家的对等合作关系而获得一个较为合适的价格。(材料和制造商有限)为确保电池的供应,与丰田的合作是不可缺少的。

从结果上看,知识产权和零部件的采购成本可以得到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Q:CASE的浪潮正在涌动。如果在电动化和EV等技术上越来越依赖丰田的话,斯巴鲁是否将难以保持独立?

A:(为了保有斯巴鲁的特色)我认为技术能力很重要。

活用丰田混合动力系统(THS)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将其与斯巴鲁的水平对置发动机相匹配是十分困难的(一般发动机的活塞是上下移动的,而水平对置发动机活塞是水平移动的,因此汽车的重心必须相对更低,以减少纵向震动)。其困难程度说是与全部都自主研发相同也不为过。

在进军北美市场的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驱动系统的开发过程中,斯巴鲁出色运用了丰田的电动化技术,得到了丰田在技术层面上的认可,对此我们感到十分自豪。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水平对置发动机

Q:电动汽车(简称EV)没有配置具有斯巴鲁特色的水平对置发动机,是否就不能与其他公司区别开来了呢?如何展现斯巴鲁的特色呢?

A:只要是斯巴鲁制造的汽车,便会有斯巴鲁的特色。用一句话来说就是这样。我没办法简单地告诉你EV与其他公司的汽车具体哪里不一样。我们的工作正是思考其中的区别。

斯巴鲁与丰田共同进行电动汽车的研发,其中斯巴鲁负责四轮驱动的SUV的开发。比起内燃机等机械驱动方式,电力驱动的扭矩设置更为自由,从中可以体现出斯巴鲁的特色。

斯巴鲁的特色不仅在于水平对置发动机,还在于开车时的良好视野以及操纵的灵敏性和行车的安全性。斯巴鲁的特色具有综合性。

斯巴鲁与丰田股份实行共有,究竟是臣服还是合作?

Q:越来越多的公司与丰田集团进行研发合作,例如电装公司(DENSO)、爱信精机(AISIN)等。会不会因此和非丰田集团的供应商关系冷却,失去多样性呢?

A:没有那种事。目前,斯巴鲁与电装和欧洲的大型供应商都有业务往来,也没有想过要改变现在的关系。

(统一零部件的基本规格,即所谓“Comnon Architecture”)和丰田使用相同的零部件,或许会导致(与非丰田集团的供应商之间的)交易金额减少。但目前斯巴鲁并不打算改变与现有的供应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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